江必新教授在我校做“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学术讲座
11月9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教授应邀来到我校,以“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为主题,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校党委书记刘清友,校长许强,校党委副书记胡兵,省纪委监委驻成都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清利,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周仲礼,全校处级干部、管理科级干部及师生300余人到场聆听。讲座由刘清友主持。

讲座现场
讲座中,江必新教授从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健全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的定位、建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的基本方向、构建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的基本方法、不同性质党政机关公共权力运行机制以及公共权力运行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等五个方面对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公共权力的运行机制的相关内容作了阐述。他指出,公共权力具有二重性,公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在建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的基本方向上,应当把党的领导作为中心,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制度,把人民监督与党的自我革命相结合作为基本制度,要防止公共权力的滥作为和不作为,确保有效监督,把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让人民满意作为建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的根本标准。在建构方法上,他指出行使公共权力的主体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科学有效地配置权力,创造权力运行的必要环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形成严密的公共权力监督体系,从而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实现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

江必新作讲座
刘清友在总结时指出,此次讲座对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学校法治建设水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希望广大教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了解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的内容和方法,充分认识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意义,在常学常新、学用结合中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持续提升我校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切实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成效,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刘清友主持并作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