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考试情况通报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考试已顺利结束,现将考试有关情况应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试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考试为考务、监考人员提前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下午16:30—17:30,考试地点为1202教室,参加人员为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共26人,参加考试人员平均成绩93.5分,最高分98分,最低分85分,该批次考试监考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荣凌担任。
第二批次考试为全校统考,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下午16:30—17:30,参加考试人员范围为学校党政管理干部(100%)、业务管理干部(50%)、教师党员(10%)、学生党员(2%),正式参加考试共562人,因公因事请假缺考69人;参加考试人员平均成绩91.68分,最高分100分,最低分61分,90分以上占比76.69%;部门(单位)平均成绩最高分为96分,最低分为85.86分。
二、结果运用
1.此次考试全部达标,无补考人员,因公因事请假缺考人员考试另行安排;
2.本次考试成绩以部门为单位下发,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总结;
3.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持续加大学习力度,真正做到入心、入脑。
纪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