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老师:
《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经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及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现已公开发布。项目申报受理工作也同时启动。为了做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着眼于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积极探索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律。同时,研究项目要充分反映该研究领域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要具有前沿性和原创性,提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而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性研究。
二、此次项目申报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尤其欢迎具有全局高度、理论深度、可操作性强和重大应用价值的选题,凡涉及特殊教育发展与教育研究理论与实践等相关研究领域,均可申报。
三、鼓励研究人员带项目与经费进入“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立项。
四、本年度项目类别设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重点项目(专著或者核心刊论文3篇(含3篇,其中1篇要求为CSSCI来源)或被政府、企业采纳的研究报告结题)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一般项目(系列论文2篇(其中核刊1篇)或被政府、企业采纳的研究报告结题)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自筹项目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含1篇)或被政府、企业采纳的研究报告结题)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四、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请各高校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凡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本“中心”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五、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按照中心的申报公告要求,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9日。校内拟申报的老师,请在申报截止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每项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科,电子版发送至liuyb@cd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课题论证设计“活页”)请参见附件或直接从“中心”网站下载。
联系人:刘玉邦
联系电话:84073722
附件:附件材料
科技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