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儒学研究中心项目的
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老师: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2017年度招标课题指南》,现已公开发布,项目申报受理工作也同时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下称“本中心”)发布2017年度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配合国际儒学联合会在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设立的“纳通儒学奖学奖学金·优秀征文奖”(下称“征文奖”)活动,进行相关课题招标,鼓励进行合乎“征文奖”要求的专题攻关。
二、“本中心”配合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征文奖”要求,根据当前西部建设、儒学研究、文化复兴及人才培养的需要,发布专门论题,面向海内外广泛招标,对确定立项者给予一定资助。
三、立项者须按期完成立项课题研究,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本中心将合乎要求的成果直接提交给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参与“纳通国际儒学奖·优秀征文奖”的公开评审。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将对获得优秀奖的成果给予1-5万元(税前)的奖金,对入围作品给予1000-5000元(税前)的奖励。
四、本次招标项目计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三类。尤其鼓励以已完成或接近完成的优秀成果申报。
五、根据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凡主持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本中心”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其有合乎本次招标内容的成果,可直接参与“征文奖”评奖活动,参与条件及投稿办法,请参看征文办法:
http://gj.scu.edu.cn/natong/natongjiang/14888913771876.html。
六、申请者须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2017年度招标课题指南》所列条目进行申报,本次不接受自拟课题的申报。
七、本次立项项目的结项成果,其参加“征文奖”者须符合征文奖的相关要求;其不参加“征文奖”者,一般项目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C刊;重点项目须提交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2篇C刊或1篇B刊;成果发表或出版时均须注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八、结项时间:参加“征文奖”者要求于2017年10月底前按规定提交研究成果,其不参加征文奖者按批准时间为准。
九、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8日。校内拟申报的老师,请在申报截止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科,电子版发送至liuyb@cd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所需材料请参见附件,或直接从中心网站(网址:http://rxzx.scu.edu.cn/)下载。
联系人: 刘玉邦
联系电话: 84073722
附件: 附附件材料
科技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