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2019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校内各单位及老师:
经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我中心即日起向全国发布2019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及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切实为公安发展战略服务,为公安队伍建设服务,促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2019年度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选题方向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本年度项目申报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选题。研究选题应充分关注当前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建设及相关领域的现实、重大、急需问题,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和实践应用价值。
三、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2019年度课题分设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副教授以上技术职称。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公安基层部门申报者可放宽学历。目前主持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课题但尚未结题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
四、成果形式: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凡申报重点项目,其成果形式至少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各1篇。凡申报一般项目,成果形式至少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1篇。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者,同时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党政部门或领导的批示或采纳证明。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者研究报告者完成时限为一至二年;成果形式为专著者完成时限为二至三年。
五、申报组织: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确保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六、材料报送
本次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截止。申报老师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电子文档报送至236337391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刘玉邦
联系电话:02884073498
附件材料:附件1:2019年度“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课题指南
附件2:2019年度“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