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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单位:国际处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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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已正式公布,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重要事宜通知如下:

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202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申报的具体时间有较大变化,请有意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各项目的老师、同学近期密切关注国际留学基金委网站及学校主页。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将于2021年4月10日–30日开始申请,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3、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5月1日–15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2021年考虑到特殊情况,为提高我省高校人员获批几率,经四川省教育厅争取,申请人可以在“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结果没有公布时申请西部项目或地方合作项目。但如果被“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应由本人第一时间告知国内学校和教育厅,由教育厅汇总后统一反馈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录取人员不再参与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评审。请申请人注意,此办法仅考虑今年特殊情况方便留学人员,不适用于其他项目以及以后年度的项目实施。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人选将优先从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项目人员中选拔。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项目申报时间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

5、 对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再次申请留学的回国服务年限要求继续由5年缩短为2年。我校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人员,于相关时限要求前回国且学校出国境留学进修考核合格的,本年度可以再次申报。

6、 2021年原则上申请人需到达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方可进行申报。

7、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2021年申报各单位须针对留学人员实际情况填写详实推荐意见。请申请人将外方导师发出的邀请信邮件原件转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邮箱Dice@cdut.edu.cn备查,同时根据填报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子表中对申请人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及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按要求认真填写。(为保证学校推荐意见的尽可能详实,提高申请获批率,请申请人单独提交1500字以上的推荐意见并由各派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8、 学校教师类申请人申报时需按要求填报《成都理工大学教职工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审核表》;学生类申请人按要求填报《成都理工大学学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审核表》;请提前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根据本人情况及所申报项目确定需填报的其它材料。

9、 根据省厅要求,为防止网络拥堵、保留学校准备其他相关上报材料及省厅审核及更正材料失误等问题处理时间,我校2021年各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截止日期原则上为国家申报截止时间前一周。同时因各项目要求差异性及申报时间跨度都较大,拟申报人员请尽早提前与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所处联系沟通,务必在时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所有申报材料至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具体各项目申报条件、时间及所需申报材料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进行查询,或咨询我处综合科董奕老师(电话:84079488)。请我校有意申报的教师和同学抓紧时间进行邀请信准备,外语水平达标等相关申报准备工作,并按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月25日

 

附件:(请前往成都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1、《成都理工大学教职工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审核表》

2、《成都理工大学学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审核表》

文: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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