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有关教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6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学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符合《办法》规定基本条件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二)截至2021年4月30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期限将满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在管理期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可按《办法》第六条规定再次申报;超出管理期的原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符合《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的,可按《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办法》规定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核表》),并提供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复印件,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所在单位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填报《成都理工大学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申报202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并于2021年3月15日18:00之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综合科(行政楼3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1.《审核表》(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
2.《一览表》(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
3.荣誉、称号、成果等复印件(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复印件需经所在部门比照原件核实并加盖单位鲜章,审核人签字)。
(三)学校根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相关规定和条件,对申报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和评议,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批。
三、申报要求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认真组织申报人员对照《办法》规定的有效条件,如实填报有关荣誉、称号及成果,切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在严格程序、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的基础上,完善单位推荐、审核意见等形式要件,如实推荐。聘期考核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受到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推荐;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其他不应推荐的,不得推荐。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情况的,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三)申报人员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涉密项目在申报时需隐去涉密关键信息,并提供项目批准部门提供的项目等级、层次等佐证材料。
2021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将按照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同步报送的方式进行,网络申报登录账号、密码和操作手册将另行通知。
(四)在2021年4月30日聘期将满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现聘人员,未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或重新申报后未被核准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学校将按《办法》和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从2021年5月1日起不再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资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洪林,俸雪
联系电话:(028)84078920
电子邮箱:5003918@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11〕6号)
2. 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3. 成都理工大学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申报202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