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4月23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会计科研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教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财规〔2019〕6号)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会计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承担会计科研项目研究能力的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及其他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组成项目课题组申报会计科研项目。
二、项目范围
课题组应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及会计改革发展需要,遵循“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拓展前瞻性、战略性、理论性研究”原则,注重围绕研究要点认真研究、深入探讨,提高研究质量、强化实用价值,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选题:
(一)与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战略决策部署有关的会计管理政策问题;
(二)省财政厅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涉及的会计管理政策及实施相关问题;
(三)会计理论创新、会计方法制度改革以及改革发展中具有前瞻性、普遍性的问题;
(四)其他重要会计问题。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按照申报要求,我校实行集中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校内拟申报的老师请将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加盖公章)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负责人+课题名称.doc”命名、邮件主题为“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度会计科研项目”,发送至邮箱2363373918@qq.com。
联系人:霍志磊
联系电话:84073498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