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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补充化学试剂类耗材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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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院实践教学正常有序开展,加强实验耗材的申购及使用管理,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实验耗材采购办法“《本专科实验材料购置实施细则》”,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补充化学试剂类耗材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询价内容及采购方式
包一 |
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化学试剂类耗材(详细清单见附件) |
询价采购 |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参加化学试剂类等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有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投标包一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照,投标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8)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询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9)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的供货、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投标人报名时间内需要提供的投标文件
(一)投标书
1.报名函。单位出具的报名函,主送单位为“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补充化学试剂类耗材项目”,内容至少包括“本公司符合学院投标条件,愿意参加投标,并能按要求提供货物,现向你单位报名参加‘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补充化学试剂类耗材’项目投标,投标报价为XX万元(注明具体项目内容即包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联系地址:XXX”。
2.详细的报价清单汇总表,报价清单汇总表需提供2份。
(二)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投标包一所需提供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含投标书及资格证明文件)均需统一装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废标。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四、预算控制金额
包一 |
项目名称 |
预算控制金额(元) |
化学试剂类(详细清单见附件) |
62962.00 |
五、评判标准和方法
1.供应商资质: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及是否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由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询价工作(小)组对所申购货物或服务的各项参数和要求等进行询价工作。
3.评标办法: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采用“符合要求,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按照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直接在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下载本招标公告。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窗体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选冶楼205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26 日 上午9:00。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八、其它说明
1.报价人应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报价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2.报价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报价人所报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金额,否则废标处理。
5.在授予合同时采购方有权对“货物采购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6.投标报价应包含安装所必须辅助材料、运输及安装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7.供货地点在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理化楼和测试楼,供货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前。
8.一次性送货次数。
九、投标人对本次投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与业主单位联系。
十、以上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一、业主单位: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人: 彭琼(028-84078937;13881907822,27983651@qq.com)
张玥(028-84078957;13550046019,277813744@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2021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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