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校内选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配齐建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充实优化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为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人才支撑和师资保障,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20〕11号)等有关规定,参照《成都理工大学教职工岗位变动管理办法》(成理校人〔2018〕26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面向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学校事业编制在聘教师选聘。
二、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岗位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硕士及以上学位;
4.本科和研究生学历中至少有一级学历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和历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或具有3年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历且教学质量好。
5.符合国家关于思政课教师的职责要求,在校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有志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科学研究等工作,有相关专业技术成果者优先考虑。
三、选聘程序
校内选聘教师不改变原聘用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考核(含专业试讲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4月30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交《成都理工大学选聘思政课教师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和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经组织考核后报请学校审批,经审批通过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转岗手续,执行新聘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吕蚕(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欣(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系电话:(028)84073517;(028)84078792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理工大学选聘思政课教师岗位申请审批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