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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单位:科发院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8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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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单位(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 号,见附件)要求,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设置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设4个奖种,分别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 12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 12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详见附件1)中各奖种提名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提名书和书面提名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四、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1、拟申报奖励的老师请于2022413日前向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提交《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

2、拟申报奖励的老师请于517日前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将公示材料(电子档)发送至科发院成果科邮箱,科发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拟申报奖励的老师请于524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并根据《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中的“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常见不合格情况”认真对照检查。

4、拟申报奖励的老师请于524日前提交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至科发院成果科。

五、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科发院成果科(9A510室)

联系人:李丕蓉

联系电话:84078658

邮 箱:408097649@qq.co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48

 

文:陶清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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