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相关重点实验室: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2〕47号),现将我校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上传。
申报要求及指南详情请见:
http://kjt.sc.gov.cn/kjt/gstz/2022/7/20/871ff80723f24670ac8327a9d68ddcd1.shtml
二、申报名额
部分类别设有申报名额限制,我校名额情况如下表所示。表中未提及的类别一般不限项,具体申报条件请仔细阅读科技厅通知与指南。
项目大类 |
项目小类 |
限项情况 |
省自然科学基金 |
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
1.我校限报60项 2.国重、省重、天府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共计5项 |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
1.我校限报8项 2.国重、省重、天府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1项 |
创新研究 群体 |
1.我校限报6项 2.国重、省重、天府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1项 |
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 |
软科学 |
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上年度立项数量的2倍 |
科技创新 人才 |
我校限报2项 |
苗子工程重点项目 |
我校限报4项 |
三、申报事项
(一)申请人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2.尚无个人账户的申请人请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申请人账户;
3.申请人应通过所在学院/实验室(部门的申请人请按研究方向归属到相关学院)按要求报送申报信息,科发院/社科处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
(二)学院、国重实验室事项
1.院内组织动员与质量把关;
2.对限项类项目进行初评,并按推荐顺序排序;
其中,国重实验室对单独名额的限项类项目在汇总表备注中予以注明,无需排序,不超过限额。
3.将本学院/实验室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报送科发院(软科学报送社科处);
(三)省部级重实验室事项
1.内部组织动员与质量把关;
2.将实验室单独名额的限项类项目汇总报送科发院,不超过限额。
(四)科发院/社科处事项
1.总体统筹校内申报工作,其中软科学项目由社科处受理,软科学以外的项目由科发院受理;
2.组织开展限项类项目的推荐评审工作;
3.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上报提交。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各学院/实验室应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电子版汇总表一份,纸质版汇总表一份(需领导签字、盖学院章),限项类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实验室单独名额除外)。
(二)截止时间
1.各学院/实验室请于8月17日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至科发院。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人请于8月24日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
科发院:高红莉 电话:84079058;办公地点:9A408;邮箱:kfxm@cdut.edu.cn;
社科处:梁 爽 电话:84073498;办公地点:老设备楼四楼;邮箱:569563801@qq.co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