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防汛减灾及劳动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减灾及劳动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根据教育厅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汛期来临,全面排查校园地质灾害隐患,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抓早抓小抓细,防范于未然。
二、各单位、各部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帮助师生员工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地震、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防骚扰等安全知识,提醒师生员工外出关注天气情况,防范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放假期间,教学区域、办公区域、实验室等场所无人时要关闭电源,锁闭门窗,确保室内财物安全。
四、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寝室内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五、保障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加大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夏季食堂日常管理、食品食材质量,确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安排假期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028-84075533;保卫处24小时报警电话:028-84078740。
党委武装部、保卫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