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技发中心函[2008]16号文件精神,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1、 各具博士学科点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学院由学院组织具有申报条件的博士生导师申报项目(已退休者不得申请),并按照教育部教技发中心函[2008]16号文件要求,填写申请书。为使博士点基金的科研工作与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2、 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
二、为鼓励产学结合,提倡与其他基金、行业或企业申报联合资助课题,共同开展研究。对高校与行业或企业共同感兴趣的基础性研究课题或应用性课题,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采取与行业或企业(含自筹资金)联合资助的方式给予立项。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在相应的栏目中注明联合资助的经费来源和资助额。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封面上注明申报资助类别。各类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均将按照本基金的管理办法纳入后期管理。
三、申报程序
1、请各申请者按申请要求,博士生导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申请者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后必须进行“校验加锁”工作,并将《申请书》(WORD模板)一式二份和相关数据文件(该文件名为:项目编号+姓名.XML,《申请书》校验加锁后自动生成)同时交至科技处。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已重新修改,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各申报教师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www.cutech.edu.cn)。
2、2008年度“博士点基金”改为网上申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制作了《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网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申报系统》),科技处统一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并对全部申请项目进行确认。
3、在填报《申请书》中“学科代码”一栏时,由于《学科分类》拟修订,请申报教师选择“主学科代码待定”或“相关学科代码待定”即可。待《学科分类与代码》修订完成后,再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新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完成《申请书》填写。(方法: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data.xml文件,替换《申请书(WORD模板)》附带的原data.xml文件”,即可选择相应的学科代码。 )
4、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请申请人就近在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
5、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执行时间从立项的第二年1月1日算起。
6、2008年度各校申报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单项申请经费以8万元为限。
7、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3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四、我校2008年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
联 系 人:陈梅一 贾建军
联系电话:84079058
科技处
200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