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财务纪律工作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近期,继学院纪委书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会议以及学校分管人财物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后,2008年11月12日,学校纪委就严格学院财务纪律问题再次组织各学院行政一把手召开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京美,副校长王迎川出席会议,并就加强我校各学院财务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等提出了要求。
会上,计划财务处张霞处长介绍了我校目前的财务支出现状,提出各学院应加强财务预算、专项资金、收费、科研项目以及院长发展基金的管理,严格国有资产登记和报废程序,杜绝“小金库”问题和“坐收坐支”现象。
王迎川副校长指出,纪委分期分批组织干部学习贯彻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各学院院长应高度重视本院的财务工作,加强人、财、物管理,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同时配合学校做好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刘京美书记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肯定了我校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目前某些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法律意识还需增强,财务金融知识还需拓宽,“一枝笔”执行还需规范,财务指导监管力度还需加大,强调学院党政一把手要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学院财务工作的管理,努力做到业务工作做到哪里,监督工作也要拓展到哪里。会上,刘书记对四川省内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要求学院党政一把手要有责任危险意识,强化大局意识,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各学院要坚持“三重一大”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一枝笔”的职权;要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加强财务监管,特别应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切实抓好本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