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应届毕业生:
我校党委组织部通过向全国各省、直辖市委组织部发函的方式,就选调生工作与各省、市委组织部取得联系,各省、直辖市委组织部正在陆续反馈信息。
现将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生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成都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农业科技大学选调1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乡镇培养锻炼(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 选调条件
1.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党政、政法工作,志愿到艰苦地区,到基层工作,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 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3.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身高、体重要求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4.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选调。对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优先选调。
三、 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06年6月15日以前到我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225办公室)报名。
党委组织部
200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