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建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监督检查及情况报送长效机制的通知》(川纪办〔2013〕49号)的要求,学校从4月开始,每月报送我校执行“十项规定”监督检查情况。
请有关单位(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填报,并于每月3日前务必将相关情况报送校纪委办公室,由纪委办公室汇总上报。
附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请点击此处下载
中共成都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