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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单位: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4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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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2016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老师: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年度项目申报包括了中心研究项目、中心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以及中心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语言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发布的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及数字课程资源项目三大类。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中心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以外国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为主要方向,针对当前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中心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以及中心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语言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发布的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紧紧围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主题,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思想开展项目研究。 研究项目应从外语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要注重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提升教学质量方面;研究应提出创新性的教学理念、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法,旨在解决高等学校英语教育改革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应当立足本学科,开展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切忌低水平重复;预期成果应具有推广价值。

(三)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根据往年的实际情况,经多次讨论,本中心今年立项项目数以及与上海外教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立项项目数为各16—20项;中心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语言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发布的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数为1520项,且每所学校限报2项。

(四)选题要遵循2016年的项目指南。对指南未涉及到的领域,若申报者认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五)申报本中心重点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本中心重点项目结题时需在相关研究领域申报成功省部级以上的课题或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项。

凡四川省内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从事外语教学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在本通知附件栏下载相应的科研课题申报书

1、申报中心项目的请下载附件2中心科研课题申报书

2、申报中心与上海外教社联合项目的请下载附件3外语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

3、申报中心与高教社联合教改教研项目的请下载附件4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申报高教社数字资源项目的下载附件5四川省高等院校2016年度外语数字资源建设项目申报书

5、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填写后,经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单位汇总寄至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需纸质申报书原件3份及电子文档;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材料。我中心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三)凡在申请、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

(四)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五)成果要求

1、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

2、凡获得外语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3、凡获得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语言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研究成果若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予结题。

按照中心申报通知要求,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226日。校内拟申报的老师,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纸质材料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科,电子版发送至liuyb@cdut.edu.cn,邮件主题:院校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2016项目申报类别,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玉邦

联系电话:84073722

附件:附件材料(1)  

科技处

2016113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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