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成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从2016年开始,新生上户和毕业生下户必须由本人到成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去办理,他人不得代办。因此各学院今年开始不再集中收户口迁移证,但需统计上户学生名单,将电子档和纸质名册报保卫处户籍科,上户名册一律按excel格式,样表附后。
新生上户所需材料:
1. 身份证 2. 户口迁移证 3. 录取通知书 4 . 一寸照片 5. 铅笔
请需要将户口迁来学校的本、专科、专升本,研究生新生,上户后请务必在公安局打印的户口登记表上方用铅笔写上学院、学号。
注:迁移证上只能用铅笔书写,勿用其他笔书写。
上户具体时间由我处和分局协商后另行通知。
党委武装部、保卫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