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
候选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部署,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已于10月启动,请各单位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请相关科技人员及时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80/)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在2016年11月25日-12月5日开放),并将书面材料2016年12月10日上午10:00前报送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
申报注意事项: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联系人:秦 辉
电 话:028-84078658
邮 箱:qinh@cdut.edu.cn
附件:相关材料
科技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