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实验室:
根据2015—2016学年教学日历安排,本学期实验与校内实习实训教学活动即将结束,为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人员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各学院及实验室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要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的监管,认真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人员及仪器设备安全。
二、切实做好假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放假前,各学院及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员要认真组织一次对所辖实验室的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的重点是:
1、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否完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维修,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
2、实验室内的门窗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应及时组织维修,保证假期中的安全。
3、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水、电、气开关,关好门窗,贴上封条。
(二)暑假期间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需履行审批手续,并在实验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
1、实验室内的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原则上应予以封存集中保管,确需在假期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室,应加强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制度。
2、实验室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须有专人值守,涉及高温、高压和用火、用气的实验项目须有两人以上严格按规范操作。
各学院及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员应将上述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留存备查。为确保下学期开学时实验室正常运行,请各学院及实验室认真按照要求,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
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