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度工作即将结束,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成理校发〔2014〕91号)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就本单位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认真开展2016年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内容
(一)2016年1月1日以来经过会签的重要合同清单及签署文本原件和电子扫描件(附件1);
(二)2015年12月31日前签订,2016年仍在有效期的合同清单(附件2);
(三)合同签订、执行与管理情况的年度自查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我们将各单位(部门)2016年申请会签的合同清单(附件1)发至各单位,请单位(部门)根据合同清单的相关要求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将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相关材料提交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科(办公楼304)。
(二)内容要求
1、合同管理工作相关材料应包括附件1、2。
2、年度自查报告应包括(1)本单位2016年签订合同的数目、涉及的工作内容,以及以往签订其中,包括科技处、地调院、后勤服务集团、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人事处等使用相关专用章签订合同的单位,请将此类合同签订情况一并写入报告,并采用会签清单(附件1)的形式提交统计表单;(2)2016年经济类合同签订及收支情况、收入类合同的合同金额、当年收入总额、支出类合同的支出总额,以往签订但仍在有效期的经济类合同2016年的收支情况、收入类合同的合同金额、当年收入总额、支出类合同的支出总额等;(3)非经济类合同的履行情况、特别是框架(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之后的实际推进情况;(4)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采取的对策;(5)对学校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内容。
3、合同清单(附件1、2)和年度自查报告请各单位、各部门同时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由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曾文麒、刘婷婷
联系邮箱:5578316@qq.com
联系电话:84079523
附件:
附件1-2016年1月1日以来会签的合同清单
附件2-2015年12月31日以前签订、2016年仍在有效期内的合同清单
发展规划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