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
优秀专家选拔推荐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川组通〔2005〕69号)等文件精神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5号)文件安排,学校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推荐要求请参阅川人社办发〔2017〕15号文件。
请各单位抓紧开展推荐工作,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刘栋,电话:028-84078792、155-2829-9960,电子邮件:liudong@cdut.edu.cn)。
附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
人 事 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