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
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年度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2017年1月5日启动201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共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可申报项目包括: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等。
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计划申报准备工作,现将相关重要事宜通知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将于2017年1月5日至15日进行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于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进行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于2017年4月1日至15日进行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等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2、为明确派出计划,切实落实派出效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要求,申报201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计划者必须在申报时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同时邀请函内所涉及的邀请国别、邀请院所单位及时间将不允许变动。录取人员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必须按计划派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将不再受理国别改派、单位调整及延期派出类申请。
3、2017年原则上申请人需到达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方可进行申报。
4、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人选将优先从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未获录取人员中选拔。
具体申报条件、时间及所需申报材料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进行查询,或咨询我处综合科董奕老师(电话:84077099)。请我校有意申报的教师和同学抓紧时间进行邀请信准备,外语水平达标等相关申报准备工作,并按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