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7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老师:
近日,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师德研究中心”)制定并公开发布了《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课题申报受理工作也同时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服务基础教育,突出应用性,提高中小学校师德建设的实效性,推动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
“师德研究中心”2017年度课题主要围绕师德建设基础理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师范生师德教育等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类别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资助0.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2万元;自筹课题经费自理。
三、课题选题要求
申请者根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方向、研究内容,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且选题内容确有研究价值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进行自选课题申报。
四、课题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条件但确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可由两名本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后申报。重点课题鼓励团队申报。
课题申报者作为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师德研究中心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的申请;已经获得“师德研究中心”立项的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师德研究中心课题。
五、课题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成果应有所创新。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1—2年;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研究期限为2—3年。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课题研究需要延期的,须经师德研究中心批准。
六、课题结项要求
申请重点课题结项,成果为论文的,课题负责人应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成果为专著的,课题负责人应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专著1部。申请一般、自筹课题结项,课题负责人应在省级学术刊物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未达到以上要求的,结项申请不予批准。
公开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论文须注明“本研究得到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编号:XXXXXX-XXX)资助”,专著须注明“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未加以注明的,不予结项。
结项受理时间及具体要求,请关注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七、申报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按照申报指南的申报要求,我校实行集中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校内拟申报的老师,请在申报截止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科,电子版发送至liuyb@cd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所需材料请参见附件,或直接从中心网站(http://www.cdnu.edu.cn/T_sdyj/index.htm)下载。
联系人: 刘玉邦
联系电话: 84073722
附件: 附件材料
科技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