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第九批女教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的通知精神,为满足未参保及新进教职工的需求,校工会定于2017年9月办理第9批十年期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投保对象、保险期限、保费及保险金标准、保费范围及保险责任等情况,请详见“附件二”。
2.已在前8批累计投保2份者不能再办理互助保险,否则不能获得赔付。
3.请各部门工会按“附件一”的要求做好登记、收费、核查后,于2017年9月26日前将纸质“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和保费一起交校工会财务室,同时报“附件一”电子文档。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84078972
4.在登记时,一定要注意核对参保人姓名与身份证上的相符(建议各部门工会留存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免给今后可能发生的赔付增加不必要的难度甚至无法赔付。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名单
附件二 互助保险资料
校工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