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
“西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年度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 2018年选派工作有较大变化,将于2018年1月及4月期间分批接受申请。根据2018年1月2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1、“西部项目”2018年“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申报已结束
2、“西部项目”2018年“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项目” 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5日,7月公布录取结果。
3、为明确派出计划,切实落实派出效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项目”申请人必须在申报时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中邀请时间需写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派出)。申请人务必保证邀请信单位与网报填写单位完全一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按照申请人邀请信中的国外接受单位进行录取,2018年“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项目”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期限至2019年9月30日有效。申请人员如获录取,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将不予变更,必须在此期限内按计划派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原则上不再受理延期派出、国别改派、单位调整类申请。
4、2018年“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项目”人员原则上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中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在本人做出外语达标承诺的情况下亦可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5、根据省厅要求,为防止网络拥堵、保留学校准备其他相关上报材料及省厅审核更正材料失误等问题处理时间,我校“西部项目”2018年“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项目” 申报受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0日下午18:00。请相关申报人务必在此时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申报公派出国(境)进修审核表》、《推荐单位审核意见》等相关所有申报材料至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具体申报条件、时间及所需申报材料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查询,或咨询我处综合科董奕老师(电话:84077099)。请我校有意申报的教师抓紧时间进行邀请信准备,外语水平达标等相关申报准备工作,并按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教职工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审核表》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