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18年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成都理工大学
二、承办单位
成都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成都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成都理工大学体育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
三、新闻单位
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成都理工大学报》编辑部、成都理工大学电视台
四、竞赛时间
2018年4月19日至20日,提前项目4月18日14:30开始
五、竞赛地点
成都理工大学西区运动场、东一区运动场(学生);第九教学楼前小广场、体育馆(教职工)
六、参加单位
地球科学学院、能源学院、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地球物理学院、核技术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管理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环境学院、网络安全学院、沉积地质研究院、工程技术学院(乐山);各部门工会。
七、竞赛项目
1.学生项目
男子组(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
女子组(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
2.教工项目
男一组(37岁以下):
100米、200米、800米、1500米、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男二组(37岁—45岁含):
100米、200米、800米、跳远、铅球、飞碟掷远
男三组(45岁—53岁含):
100米、200米、铅球、立定跳远、土保龄球、50米自行车慢骑、飞镖掷准
男四组(53岁以上):
立定跳远、沙包掷准、土保龄球、50米自行车慢骑、飞镖掷准、飞碟掷远
女一组(32岁以下):
100米、200米、800米、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女二组(32岁—40岁含):
100米、200米、800米、跳远、铅球、飞碟掷远
女三组(40岁—48岁含):
100米、400米、铅球、立定跳远、50米自行车慢骑、飞镖掷准、飞碟掷远
女四组(48岁以上):
立定跳远、飞镖掷准、飞碟掷远、沙包掷准、50米自行车慢骑、土保龄球
集体项目:
混合迎面接力(按年龄段,男女1—4组各1人)
步调一致(男女各3人)
兔跳接力(男女各4人)
抢滩登陆(男女各4人)
3.街舞健身操比赛
(办法附后)
4.师生混合项目
男女师生(4男4女)红旗接力4×100+2×200+1×400+1×800,必须有1名处级干部,教职工不少于2人,但不限年龄。各学院必须参加。
八、参赛办法
所有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且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凡参加800米及以上径赛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办理赛前20天以内由校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凡有心脏病、高血压及其他有不适宜体育运动的疾病患者,不得参加比赛,否则后果自负。
(一)学生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报名时以学院为单位。各单位可报男、女代表队各1队,各队每个单项限报3人,但女子3000米、5000米,男子5000米、10000米每单位各项限报10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 另可兼报接力项目。
3.每项接力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6人。
4.参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至4人。
(二)教工参赛办法
1.凡我校工会会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运动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报名时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各部门工会均可报男女各一队、各队每个单项可报6人(男53周岁以上、女48周岁以上组不限人数),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或集体项目。
3.严格按照年龄段报名参赛,不能升降年龄组参赛(集体项目除外),一旦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4.教工比赛项目解释权归校工会委员会。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田径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100米、200米、4×100接力、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等径赛项目设预、决赛,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余各项均采用大会一次决赛的办法(以秩序册为准)。
3.分组决赛时,若遇一组运动员成绩相等,则按1/100秒成绩决定名次,若仍相等则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若属判定最后一名时,则一律并列。
4.工程技术学院(乐山)和体育学院的学生参赛取得同等名次,并计入总分,其参与录取名次的成绩必须高于其他学院学生同等名次的决赛成绩;工程技术学院(乐山)和体育学院学生径赛只有一个赛次(预赛成绩即为录取名次的成绩),远(高)度项目中此类学生可以参加决赛,但不占决赛名额。工程技术学院(乐山)和体育学院的学生参赛,录取名次但不占名次位置。
5.若运动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需持学院证明向编排纪录组提出申请,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续项目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6.无故缺席、不服从裁判、不遵守赛场纪律或不遵守体育道德行为,每人次扣除团体总分5分(为确保安全,因身体原因中退者不在此列,不予扣分)。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学生比赛
1.男子5000米和10000米,女子3000米和5000米,按以下方式计分:(1)取前十名分别按20、16、14、12、10、8、6、4、3、2计分;(2)男子5000米在21分钟内,男子10000米在43分钟内完成比赛的运动员计1分;(3)女子3000米在12分钟以内,女子5000米在24分钟以内完成比赛的运动员计1分。
2.除男子5000米和10000米,女子3000米和5000米,其余各项比赛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接力项目按双分计算。当参赛人(队)数不足规定录取人(队)数时,则按参赛人数减1名次计分。
3.出现名次并列时,则无下一名次,将并列名次和下一名次应得分相加后平均分配。如果录取的最后一名并列,则将1分平均分配。
4.凡在本次比赛中,在符合破纪录条件下打破国家、省、市、校纪录者,分别按25分、20分、15分、10分加计团体总分,并给予破纪录奖励。同时破两级以上纪录者按其所破最高纪录加分及奖励。
5.团体总分按各学院代表队运动员单项赛、接力赛及破纪录加分综合计算,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工程技术学院和体育学院不占名次,可并列排名;如遇总分相同,以破纪录人次多者列前,如又遇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6.获得前三名的所有运动员颁发奖牌与证书,四至六名颁发证书;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获得者颁发奖匾,工程技术学院和体育学院不占名次,可并列排名并颁发奖牌、证书和奖匾。
7.大会以代表队为单位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成都理工大学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各单位入场式方队也将作为评选内容之一。
(二)教工比赛
1、教工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决赛的办法,单项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混合迎面接力、步调一致、兔跳接力、抢滩登陆四个集体项目录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男女各一半),当参赛队数不足规定录取队数时,则按参赛队数减1名次计分。
2、团体总分的计算:按各部门工会男、女运动员比赛各自所得积分之和,分别录取前六名;如遇总分相同,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和集体项目前八名的队颁发奖品;男、女团体总分获前六名的部门工会颁发牌匾。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裁判员由体育学院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和报到
1.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ydh800.cn/sign,运动会代码为:KDLQ
(2)各参赛队务必于4月6日下午5点前完成网络报名、提交报名表;并打印出纸张报名表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于4月8日17:00前交体育学院群体竞赛中心办公室或学院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焦玉雷 :15928018904
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按规定使用的A4纸打印,核对准确,凡与规定格式不符者,后果自负。若纸张报名表与网上电子报名表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报名表为准。
2.报到
裁判员于4 月18日13:00在体育学院群体竞赛中心报到;工程技术学院代表队须于4月18日12:00在体育学院群体竞赛中心报到。
十三、其他
1.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按规定使用的A4纸打印,核对准确。凡与规定格式不符者,后果自负。
2.运动员因伤病等特殊情况需更改项目时,必须持学院证明向编排记录组提出申请。
3.为了端正赛风,保证公平竞赛、严肃赛场纪律,各学院及全体裁判员必须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成都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成都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工程技术学院食宿、交通费自理。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运动会组委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成都理工大学2018年运动会组委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成都理工大学2018年运动会街舞健身操比赛办法
一、比赛目的与意义
为了展示我校素质教育与体育教学的新成果,展现成都理工大学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青春风采,鼓励更多学生参与校运会,组委会决定在运动会开幕式上设置集体操舞竞赛项目。该项目对传播校园体育文化,弘扬体育人文精神,提高学院团队意识,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均具有积极意义。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1.成都理工大学各学院学生50人(男女各25人),必须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凡身体不适宜者不得隐瞒病情擅自参赛。对违反本规定者,取消参赛代表队该项赛事比赛资格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三、比赛内容、形式及评分细则
(一)比赛内容
街舞健身操(约5分钟)。
(二)比赛形式
所有参赛学院代表队在西区田径场同时进行比赛;进场位置及场内站位由组委会组织各学院抽签决定。
(三)评分细则另行下发。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8分(2名)、二等奖14分(3名)、三等奖10分(若干名)。参与团体操表演和街舞健身操指导的学院可不参加该项目,其团体总分计算时按一等奖得分计算。
五、本办法解释权属运动会组委会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成都理工大学2018年运动会组委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