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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单位: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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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

关于申报2018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老师: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8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年度项目申报包括了“中心研究项目”和“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与中心联合发布)的两大类。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项目立项原则

1. 选题要遵循2018年的项目指南。“中心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以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为主要方向,针对当前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1

2.中心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以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主要研究方向,应从外语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提出创新性的教学理念、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法,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2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凡四川省内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从事外语教学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研究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3-0.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6-1万元。

三、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等分别见附件1、2

四、以下情况不能申报

1.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2.  本中心项目尚未通过结题,未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负责人;

3.  一经发现有不诚信行为,将取消项目,三年内不受理申报,并报教育厅科技处备案。

五.课题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要求在2年完成,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一般要求1.5年完成。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凡获得外语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1.重点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2篇以上文章在核心(一级)刊物发表,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②专著、译著出版;③ 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的项目或研究成果获得地厅级以上的奖项。

2. 一般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②在核心(一级)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③在一般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

六、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1、按照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我校实行集中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6日。校内拟申报的老师,请在申报截止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一式1份、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2018年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电子版(重命名:院校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2018项目申报类别)发送至236337391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中心与外教社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并且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3.请认真选择项目参与人员,项目最后获得的结题证书将以申报书上的项目参与成员为准,一旦立项后,原则上不能予以改动。

4.凡在申请、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

联系人: 霍志磊 陈力铭

联系电话:84073498

附件: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2018年度科研项目附件材料

附件1:中心课题指南及申报书

附件2:外教社课题指南及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月17日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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