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
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及教师: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35号)精神,把握导向、立足学术、着眼传承,大力推进学术研究、文化传习和人才培养,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也同时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参照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项目进行,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关于申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进入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年度项目申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我校实行集中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提示填写。申请省规划2018年度项目的老师不再重复申报该专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玉邦
联系电话: 84073722
社会科学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