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部门、各学院:
现接成都市公安局通知,将对高校集体户(教职工以及学生)进行户籍清理,有关事宜如下:
一、清理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二、清理范围
1、教职工集体户;
2、学生集体户;
三、清理原则
1、凡在成都市(22个区市县)购买了住房且在房管局备案的户口为学校集体户的教职工,必须将户口迁到住房处。
2、凡已毕业且户口留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两年以上的毕业生,其户口必须迁出学校集体户。
有以上两种情况的人员,请尽快按要求办理户籍迁出,如果逾期不迁者,公安局将在全省人口信息系统内予以“下落不明冻结”。特此通知!
成都理工大学 保卫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