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
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及国家重点实验室:
近期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要求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通知》要求,对照《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407室。
联系人:郭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84079575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