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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单位: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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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与江苏省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学校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搭建年轻干部锻炼成长的平台,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910号),经研究,2019年学校将继续选派教师或管理干部赴江苏部分县(市、区)挂职锻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二、任职岗位

科技镇长团团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任职从20197月起,时间为1-2年。

根据江苏省各县(市、区)需求,结合我校实际,2019年我校拟向扬州市、连云港市等地选派挂职干部。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附件2

三、相关待遇

挂职期间,校内的工作职务予以保留,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等享受校内同级同类人员待遇。江苏省接收单位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放一定补贴(一般每月不低于4000元),包括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等,具体标准以挂职单位为准。休假、探亲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程序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照人选基本条件,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结合教师或干部本人意愿,在适当范围酝酿后,研究提出至少1名推荐人选。

2.推荐人选填写《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每人最多可选3个拟派往地区),连同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经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盖基层党委(党总支)鲜章,于52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推荐人选请登陆江苏科技镇长团网站(http://58.213.165.252:8086/kjzzt/index),在“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延任第十二批的团长和团员不需要网上填报)。

3.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人选情况,根据干部培养需要,比选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学校党委。

4.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派人选。

5.江苏各地按照派出单位、派出人选、接收单位三方同意的原则进行职位安排,由江苏省委组织部最终确定人选及职位。

联系人:张霞84078689

点:办公楼220室。

  

附件:

1. 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推荐表

2.《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

3.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

 

                                                                                                   党委组织部

                                                                                  2019523

 

文: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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