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教师: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0年度科研项目申报通知已发布。本年度项目申报包括了“中心研究项目”、中心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以及中心与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及外语数字课程资源建设项目”三大类。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项目立项原则
1. 选题要遵循2020年的项目指南。“中心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以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为主要方向,针对当前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1;
2.中心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主要研究方向,应从外语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提出创新性的教学理念、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法,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2。
3.中心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语言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发布的“高等教育项目”,以外语教学改革及数字课程资源建设为主要研究方向。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3。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凡四川省内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从事外语教学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研究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3-0.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6-1万元;自筹项目没有经费。
三、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汇总表等分别见附件1、2、3、4
四、以下情况不能申报
1.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2. 本中心项目尚未通过结题,未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负责人;
3. 一经发现有不诚信行为,将取消项目,三年内不受理申报,并报教育厅科技处备案。
五.课题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要求在2年完成,一般项目一般要求1.5年完成。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凡获得外语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凡获得高等教育出版社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1.重点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2篇以上文章在核心(一级)刊物发表,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②专著、译著出版;③ 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的项目或研究成果获得地厅级以上的奖项。
2. 一般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②在核心(一级)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③在一般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
六、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1.按照申报要求,我校实行集中申报,集中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校内拟申报的老师请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1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申报书电子版(重命名:院校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2020项目申报类别)、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到邮箱2363373918@qq.com。
2.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仅允许申报一类项目),并且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3.请认真选择项目参与人员,项目最后获得的结题证书将以申报书上的项目参与成员为准,一旦立项后,原则上不能予以改动。
4.凡在申请、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
联系人:霍志磊
联系电话:84073498;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