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有关教师: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11〕6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70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教函〔2020〕74号,附件2)等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学校202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符合《办法》规定基本条件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截至2020年4月30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期限将满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在管理期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可按《办法》第六条规定再次申报;超出管理期的原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符合《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的,可按《办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申报。
二、申报程序
请符合《办法》规定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申报202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并提供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影印件,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发送至所在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
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请于2020年3月16日18:00之前将《一览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需签名并加盖鲜章,并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纸质文档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解除后另行通知时提交。
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相关规定和条件,对申报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和评议,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批。
三、申报要求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认真组织申报人员对照《办法》规定的有效条件,如实填报有关荣誉、称号及成果,切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在严格程序、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的基础上,完善单位推荐、审核意见等形式要件,如实推荐。聘期考核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受到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推荐。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情况的,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三)在2020年4月30日聘期将满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现聘人员,未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或重新申报后未被核准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学校将按《办法》和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从2020年5月1日起不再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资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8)84078792
电子邮箱:6172130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11〕6号).pdf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教函〔2020〕74号).pdf
3.成都理工大学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申报202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