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立项维修工程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工程维修管理办法》,同时为做好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请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确保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的原则,申报2025年度工程维修实施计划并填写《立项维修工程报建申请表》,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内容
1.项目内容:工程类,即可以明确维修内容和地点,并通过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明确表达的项目。本类项目施工单位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来确定。
2.预算额度:5万元及以上。
3.工程内容:各单位使用范围内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修缮、装修等,包括室内外维修装饰、防水修复、强弱电路改造、管网改造、道路及围墙维修改造等。
二、注意事项
1. 各单位应检查本单位(部门)使用房屋、设施现状情况,重点围绕安全隐患问题、保障教学科研正常运行原则申报项目。以楼宇、实验室、办公室、场馆等集中统一修缮内容,避免维修内容零散。已申报立项维修工程项目,无需在零星维修中重复申报,立项维修工程可通过电话或网站查询进度。
2. 对仪器设施设备安装和使用环境有要求的房屋维修,应随仪器设施采购一起申报预算和采购内容,不单独申报立项维修项目,以避免施工结果与使用要求出现不一致的情形。
3. 本次申报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各单位(部门)新增的预算年度范围内维修工程项目,以避免出现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情形和后期审计风险的情况出现。
4. 本次申报的项目,若同时涉及家具、设备、网络通讯、消防监控、绿化等内容,应按学校有关部门规定同步申报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避免出现工程实施完成而无法直接使用的情形出现。建议各单位(部门)应在学校预算下达后组织召开协调会统筹项目实施,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只依据《成都理工大学工程维修管理办法》(成理校发【2020】33号文)对项目工程部分的实施内容负责。
5. 各单位(部门)应在学校预算下达后,安排专门人员与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对接,并参与政府采购前设计图纸清单的确认工作,以及工程验收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项目验收只能针对图纸和清单内容。
6. 单项预算在50万以上的需提供论证报告及详细的施工内容和要求。
7. 不能通过设计图纸和清单表达的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具体实施方式可咨询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部门,避免错过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时间。
三、申报程序
1. 填写《立项维修工程报建申请表》(一事一表),简要说明报修事由、预期效益和工程内容。申请表不足以说明申报项目情况的,可另附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立项维修工程报建申请表》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
2. 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11日下午17点前,将上述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提交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工程维修管理科(第二行政楼三楼305室)。
3. 各单位(部门)在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可随时联系以提供咨询服务。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84073418;邮箱:2658501586@qq.com。
附件:立项维修工程报建申请表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