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新增三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名单,我校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刘迅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张春和教授、环境学院裴向军教授三位专家名列其中。至此,我校已有99位专家获此项荣誉。
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每两年选拔一次,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0000元,并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