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申请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方式
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符合《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推荐项目应是在2014年1月1日(国土资源管理类项目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成果。按国土资源管理类推荐的项目,如不符合相关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项目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报奖项目。对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推荐项目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 申报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5年度评审的项目,以及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予受理。
4.所有报奖项目应在2016年1月1日前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5.学校将对申报项目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可在4月15日后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主页“在线服务”栏“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按照填报流程说明和要求在线填报。
2.推荐单位完成网上推荐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推荐书和附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其中一份应注明原件归档)。同时,提交与报奖项目有关的研究报告、图件和专著材料一份(套)。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
三、推荐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技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 辉 电话:84078658
附件:2016年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附件
科 技 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