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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单位: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9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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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关于评选首届“外院之星”的通知

全体同学:

为认真贯彻外国语学院“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理念,积极推进具有国际视野、中国情怀、创新思维、多元复合的高级外语人才培养,值成都理工大学建校六十周年之际,研究决定,学院拟举办首届外院之星评选活动。本次活动旨在表彰一批在学习学术、竞赛、创业、文体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充分发挥他们榜样作用,在全校范围营造良好的院风、学风班风,形成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为切实做好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学习之星、学术之星、竞赛之星、文体之星、创业之星、自强之星、进步之星、公益之星、演讲之星、服务之星。

、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评选通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按照个人申请、辅导员推荐、学院组织评选对外公示的程序确定评选结果。

(二)择优原则

此次评选活动,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参评对象

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全体在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

2.积极向上,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勤奋学习,追求进步,具有良好的学风,修课程重修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根据评选类别的不同,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遵守课堂纪律;

2)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度课程考试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平均绩点3.0及以上,大三、大四学生专四成绩在65分以上研究生专八成绩65分以上

3)乐于帮助班级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积极参加专业学习竞赛,获得表彰同学优先考虑

5)在公开出版的正规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的同学优先考虑;

6)通过国家举办的专业技能考试,并持有证书同学优先考虑。

2.学术之星

1)研究生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独撰或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者至少在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独撰或排名第一本科生至少在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者在普通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3篇及以上(独撰或排名第一);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不少于规定的次数如听取学术报告,参加硕博论坛等

3)主持研(排名4,提供相关证明或由项目主持人出具证明)科研项目同学优先考虑;

4)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相应奖项的同学优先考虑

5)作为主要成员(排名持有授权的专利、商标等同学优先考虑;

6)参编学术著作或者教材至少一章2万字以上)的同学优先考虑。

3.竞赛之星

1)追求进步,踊跃报名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口译比赛、写作大赛、辩论赛等;

2)在相关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获得全省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者全国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文体之星

1)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在音乐、绘画、舞蹈、体育表演等方面有一定特长;

3)在文体活动中突出表现,取得了良好成绩,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5.创业之星

1)项目已成立公司或筹备成立,申请者为公司法人代表或者筹备工作负责人;

2)项目团队成员分工明确组织架构合理

3)项目商业模式清晰,产品或者服务构思清晰,已经具有初步示例;

4)遵纪守法,经营状况良好,成长性好

5)有创业热情,积极参加创业培训,积累创业知识;

6)项目立项或获得相关表彰奖励的优先考虑。

6.自强之星

1)积极面对困难,具有较强的抗挫折和抗压能力;

2)生活勤俭节约,自立自强;

3)上学年度平均课程成绩在本年级专业位于40%(大一学生参评不做成绩要求);

4)利用课余时间兼职,赚取收入,用于解决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开销等;

5)获得相关机构、组织积极评价或媒体报道优先考虑。

7.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追求进步,努力改变学习方法学习效率显著提升;

2)上学年度较上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取得较大进步,提升幅度达50%及以上

3)相关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对学业进步认可度非常高的优先考虑

4)研究生和本科生一、年级学生不参评。

8.公益之星

1)具有爱心较强的奉献意识和助人精神,乐于帮助他人;

2)热心公益志愿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公益、志愿活动,如支教、爱心捐助帮残助困、投身环保志愿服务

3)在公益、志愿活动中,突出贡献有感人事迹受到相关组织表彰优先考虑。

9.演讲之星

1)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积极参加英文演讲比赛、辩论比赛、主持等活动;

2)参加校内外的相关活动5次及以上,较为丰富的演讲、辩论、主持等活动经验

3)在演讲、辩论、主持相关活动表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获得组织者或观众好评,取得了相关证明或荣誉证书。

10.服务之星

1)申请者为曾担任或现任各类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

2)工作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3)有集体荣誉感,有责任意识,主动为师生服务

4)勤于思考积极作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学院领导、老师和广大学生认可度高,评价好。

五、评选奖励

1.对获评“外院之星”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评“外院之星”的同学,给予奖学金鼓励。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评选通知

9月29—10月7日,通过易班网、学院网页、团委微信公众号、院务公示栏、QQ群等处发布评选通知。

(二)接受个人申请

10月8日—9日,学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外国语学院首届“外院之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和《外国语学院首届“外院之星”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纸质档以及主要事迹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和《汇总表》电子档交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辅导员审核

10月10日,各年级辅导员审核《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与支撑材料真实性以及《汇总表》与《申请表》内容的一致性,并在《申请表》“辅导员推荐意见”一栏填写推荐意见,将《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按评选类别整理后和《汇总表》(电子档)一并交学生科孙毓蔓老师汇总。

(四)组织评选

10月10日—11日,学院组织评选,确定各类“外院之星”的初步评选结果。

(五)结果公示

10月11—13日,学院将初步评选结果在易班网、学院网页、团委微信公众号和院务公示栏等进行公示。

(六)评选表彰

10月15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六十周年校庆外国语学院庆典大会上,邀请领导、教师和校友为获评“外院之星”的同学颁发奖状。

(七)学习宣传

 10月下旬至11月,对获得外院之星”同学先进事迹,学院将组织在易班网、学院网页、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并将举行“外院之星”讲坛本科生讲坛以及外院之星”与低年级同学面对面交流等活动,积极组织宣传推广,号召广大同学学先进,争优秀,创佳绩。 

附件:

1.《外国语学院首届“外院之星”申请表》

2.《外国语学院首届“外院之星”申请汇总表》

                                            

                               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9月29

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首届“外院之星”的通知 附件1 申请表

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首届“外院之星”的通知 附件2 申请汇总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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