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关于评选首届“外院之星”的通知
全体同学:
为认真贯彻外国语学院“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理念,积极推进具有“国际视野、中国情怀、创新思维、多元复合”的高级外语人才培养,值成都理工大学建校六十周年之际,经研究决定,学院拟举办首届“外院之星”评选活动。本次活动旨在表彰一批在学习、学术、竞赛、创业、文体、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充分发挥他们的榜样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院风、学风和班风,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为切实做好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学习之星、学术之星、竞赛之星、文体之星、创业之星、自强之星、进步之星、公益之星、演讲之星、服务之星。
二、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评选通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按照个人申请、辅导员推荐、学院组织评选和对外公示的程序确定评选结果。
(二)择优原则
此次评选活动,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参评对象
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全体在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
2.积极向上,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勤奋学习,追求进步,具有良好的学风,已修课程无重修;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根据评选类别的不同,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遵守课堂纪律;
(2)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上学年度课程考试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平均绩点3.0及以上,大三、大四学生专四成绩在65分以上,研究生专八成绩65分以上;
(3)乐于帮助班级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积极参加专业学习竞赛,获得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
(5)在公开出版的正规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的同学优先考虑;
(6)通过国家举办的专业技能考试,并持有证书的同学优先考虑。
2.学术之星
(1)研究生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独撰或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者至少在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独撰或排名第一);本科生至少在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普通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3篇及以上(独撰或排名第一);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不少于规定的次数,如听取学术报告,参加硕博论坛等;
(3)主持或主研(排名前4,提供相关证明或由项目主持人出具证明)科研项目的同学优先考虑;
(4)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相应奖项的同学优先考虑;
(5)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二)持有授权的专利、商标等同学优先考虑;
(6)参编学术著作或者教材(至少一章或2万字以上)的同学优先考虑。
3.竞赛之星
(1)追求进步,踊跃报名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如口译比赛、写作大赛、辩论赛等;
(2)在相关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获得全省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者全国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文体之星
(1)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在音乐、绘画、舞蹈、体育、表演等方面有一定特长;
(3)在文体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取得了良好成绩,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5.创业之星
(1)项目已成立公司或筹备成立,申请者为公司法人代表或者筹备工作负责人;
(2)项目团队成员分工明确,组织架构合理;
(3)项目商业模式清晰,产品或者服务构思清晰,已经具有初步示例;
(4)遵纪守法,经营状况良好,成长性好;
(5)有创业热情,积极参加创业培训,积累创业知识;
(6)项目被立项或获得相关表彰奖励的优先考虑。
6.自强之星
(1)积极面对困难,具有较强的抗挫折和抗压能力;
(2)生活上勤俭节约,自立自强;
(3)上学年度平均课程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40%(大一学生参评不做成绩要求);
(4)利用课余时间兼职,赚取收入,用于解决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开销等;
(5)获得相关机构、组织积极评价或媒体报道等优先考虑。
7.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追求进步,努力改变学习方法,学习效率显著提升;
(2)上学年度较上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取得较大进步,提升幅度达50%及以上;
(3)相关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对学业进步认可度非常高的优先考虑;
(4)研究生和本科生一、二年级学生不参评。
8.公益之星
(1)具有爱心、较强的奉献意识和助人精神,乐于帮助他人;
(2)热心公益、志愿活动,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种公益、志愿活动,如支教、爱心捐助、帮残助困、投身环保志愿服务等;
(3)在公益、志愿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有感人事迹或受到相关组织表彰的优先考虑。
9.演讲之星
(1)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积极参加中英文演讲比赛、辩论比赛、主持等活动;
(2)参加校内外的相关活动5次及以上,有较为丰富的演讲、辩论、主持等活动经验;
(3)在演讲、辩论、主持等相关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获得组织者或观众好评,取得了相关证明或荣誉证书。
10.服务之星
(1)申请者为曾担任或现任各类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
(2)工作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3)有集体荣誉感,有责任意识,主动为师生服务;
(4)勤于思考,积极作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学院领导、老师和广大学生认可度高,评价好。
五、评选奖励
1.对获评“外院之星”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评“外院之星”的同学,给予奖学金鼓励。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评选通知
9月29日—10月7日,通过易班网、学院网页、团委微信公众号、院务公示栏、QQ群等处发布评选通知。
(二)接受个人申请
10月8日—9日,学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外国语学院首届“外院之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和《外国语学院首届“外院之星”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纸质档以及主要事迹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和《汇总表》电子档交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辅导员审核
10月10日,各年级辅导员审核《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与支撑材料真实性以及《汇总表》与《申请表》内容的一致性,并在《申请表》“辅导员推荐意见”一栏填写推荐意见,将《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按评选类别整理后和《汇总表》(电子档)一并交学生科孙毓蔓老师汇总。
(四)组织评选
10月10日—11日,学院组织评选,确定各类“外院之星”的初步评选结果。
(五)结果公示
10月11日—13日,学院将初步评选结果在易班网、学院网页、团委微信公众号和院务公示栏等处进行公示。
(六)评选表彰
10月15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六十周年校庆外国语学院庆典大会上,邀请领导、教师和校友为获评“外院之星”的同学颁发奖状。
(七)学习宣传
10月下旬至11月,对获得“外院之星”同学的先进事迹,学院将组织在易班网、学院网页、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并将举行“外院之星”讲坛和“本科生讲坛”以及“外院之星”与低年级同学面对面交流等活动,积极组织宣传推广,号召广大同学学先进,争优秀,创佳绩。
附件:
1.《外国语学院首届“外院之星”申请表》
2.《外国语学院首届“外院之星”申请汇总表》
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9月29日
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首届“外院之星”的通知 附件1 申请表
成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首届“外院之星”的通知 附件2 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