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批实验废弃物处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委托四川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2025年第二批实验废弃物,现将各教学科研单位申请处置实验废物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申报单位 |
类型 |
申报量 |
1 |
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 |
科研产废 |
411.7 |
2 |
核技术与自动化学院 |
教学产废 |
60 |
3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
教学产废 |
2180 |
4 |
生态环境学院 |
科研产废 |
6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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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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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3.69 |
计划集中回收时间:2025年3月28日。
特此公告。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3月25日